首次公开宣布环境对武汉港口和西湖港口地区终
栏目: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:2025-08-13 12:30
根据国务院命令第682号命令的规定和生态,“环境保护法规和建筑项目的管理”以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分析的法案...
根据国家理事会第682号命令的“环境保护法规和建筑项目的管理”规定,“关于建筑项目的保护和管理的环境法规”,“中国人民共和国的环境分析”以及“公共参与环境影响”的要求,由生态学和环境秩序(I)(I阶段I)披露,如下所示: 1。建筑项目的一般定义 项目名称:武汉港口湖港口地区综合码头升级和翻新项目(I阶段) 建筑性质:之前 施工地点:建议的码头位于汉河下游的左岸,武汉市的宗教区域的宝座出口区域内,在长芬大桥上方1.3公里。 项目概述:投影将建造一个新的2,000吨液体散装泊位,建立相应的生产和生产产品辅助生产的离子,包括相应的负载和负载,运输和设备机械,供水,电力供应和其他设施。总投资成本约为3000万元人民币。 2。建筑单元的名称和联系信息 1。建筑部门:武汉港口运输集团有限公司。 2。联系人:李Xin 3。联系电话:027-85667083 3。在环境性质中的项目分析名称 环境环境名称名称:Hubei Hanhuan环境工程有限公司。 4。在线链接到公众舆论表 “舆论表格”请单击URL链接自己下载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65329.html。意见形式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和环境部概述。 5。公众发表评论的基本方法和方法 在公开宣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评论通过电话,电子邮件和邮寄信件的施工单元(请尝试在表达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信息,以便施工单元可以立即对您的信息发表评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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